题2、3写在卷一的纸上属低级错误!不应该犯的,因为卷子上右上角已经明确显示了答题要求。错误不在国知局,而在于自己审题不清!只能怪你自己!!
   如果每个考生都可以以此为理由随意更改话的,我也要求把没看请的题重新提交呢?这样对其他考生公平吗?既然是考试,就应该按照一个标准来!!
      如果我无视也考试规则,也不审题,用红色笔或铅笔填写卷子,也 要求视为是形式错误,而要求不扣分,不作废,您觉的公平吗?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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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2-14 13:51:39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doublef12 wrote:
冒死说一句,楼主,我顶你,因为这的确是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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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雁天  注册会员 | 2010-12-14 06:53:34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支持楼主,本来就是考试,大家就是按照规则来,没有看清考试要求起码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倒不是说怕与答错位置的战友有竞争排挤关系,但既然有了这样的要求,那起码也得给遵守了考试规则的考生一个说法,不然以后谁还会去遵守考试要求?

ps:只是发表个人意见,拒绝对骂。另还是恭喜今年没有被扣分的战友,但是虽然没有被扣分,不管有没有通过考试,这个教训还是要记住的~
cell  注册会员 | 2010-12-14 00:56:28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楼主报下分吧
非执业律师  注册会员 | 2010-11-24 22:26:18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承担后果,人生没有失误一说,失误就是犯错,反错就要承担责任。
当然,我并不是要说只要答错位置就把整个题的分都扣了,我认为,这个答题位置应该有它自己的得分,答错位置只是扣掉它相应的得分即可。承担责任也应该承担与所犯错误对等的责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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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最在理,卷面分通常有5分左右,在这个范围内解决就行了
azure5  注册会员 | 2010-11-24 02:54:20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其实无所谓,有实力在,没人能在考试上卡你;今年实力不够的,明年可以再来。
liuah  注册会员 | 2010-11-23 19:34:29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顶楼主:既然规则制定了,就要遵守,否则对遵守规则的人来说,就是不公平。这与每个人考试通过、不通过没有关系,制定的规则成了儿戏,何谈规则。
xid  新手上路 | 2010-11-23 18:28:55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做代理人,细心是第一条准则,这也是入门必备的吧。
xuyumiao2002  注册会员 | 2010-11-23 04:04:07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冒死说一句,楼主,我顶你,因为这的确是低级错误。
lhp000  注册会员 | 2010-11-20 16:56:3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不管如何,我认为既然是考试,就应该按照试卷上写明的内容来答题,如果参考人员连试卷题目都不在乎,那你还指望他在实际代理过程中,会在乎申请人的意见?把申请人的案子搞砸了,是不是一句失误、没注意、形式错误就直接把申请人打发了呢?
题目既然已经明确提出要求卷一的答案要和卷二、卷三分开,那么考生就应该按照要求来做,如果不按照要求来做却不扣分,这对那些按照要求来做的人来说,岂不是太不公平?同样的,如果不按照要求答题也不扣分,那果汁局在题目上对这个提出要求还有什么意义?何必多此一举。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承担后果,人生没有失误一说,失误就是犯错,反错就要承担责任。
当然,我并不是要说只要答错位置就把整个题的分都扣了,我认为,这个答题位置应该有它自己的得分,答错位置只是扣掉它相应的得分即可。承担责任也应该承担与所犯错误对等的责任嘛!
中法  注册会员 | 2010-11-19 22:28:44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我个人觉得,这个贴子的焦点就在于合理还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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