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过渡办法

2010-9-26 21:39
30646
您好!

假设现在2010年4月3号收到了第一次答复审查意见

我(甲)的申请日为2009年8月30号
对比文件1的  专利权人也是甲  申请日为2009年7月10号  公告日  2010年1月4日
拿这个时候 修改应该按照新指南来(2010年2月1日生效) 纠结的是我的对比文件1可以抵触掉我的专利吗(因为我的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啊)

过度办法适用已经有点糊涂了,请您解答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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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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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10-10-10 06:23:44

Re:过渡办法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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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  认证会员 | 2010-10-8 05:10:50

Re:过渡办法

噢  我知道了  谢谢您 杨老师
非比寻常  版主 | 2010-10-3 02:19:54

Re:过渡办法

专利审查指南中的这项内容,并不涉及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修改,而是审查实践中对一些细节的调整,因此也与过度办法无关。该修改应该即时生效(指南生效日),与申请日无关。
松鼠  认证会员 | 2010-9-30 05:02:09

Re:过渡办法

我刚又看了一下,我把细则看错了,还是问这个问题吧:就是关于答复审查意见的修改的时间基准也是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是否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或之后吗?谢谢您!
松鼠  认证会员 | 2010-9-30 04:55:57

Re:过渡办法

杨老师 那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修改的时候还是按照旧的指南来修改吗?允许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
那在实际操作时,其实修改的基准也是按照新法施行的时间?但是好像在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中规定,修改的时间是按照2010年2月1日啊  这样的话不是有点矛盾?

不知道考试会不会考的这么细,只是办公室里大家在讨论时,都很不确定,所以请教一下!谢谢您!
非比寻常  版主 | 2010-9-27 08:12:32

Re:过渡办法

你好,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申请,不适用于新的专利法,自然也不适用于因新专利法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的内容。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的、本人的先后申请之间不会构成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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