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请教杨老师2000年卷一第34题

2009-7-13 23:24
38633
您的书上第54页:
对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发生的下列事件中哪些不会损害其新颖性?
A、第三人就同一相同主题提出的另外一项申请
B、相同主题内容的公布
C、相同主题内容的实施
D、作为优先权基础的申请被授权

您的答案是ABCD
我不理解是B应该是会损害其新颖性的啊,为什么选B
我觉得比如有人在优先权日前就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然后在优先权期限内公布了,不就造成了抵触申请吗?不是“相同主题内容的公布”吗?
盼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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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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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09-7-20 18:56:49

Re:请教杨老师2000年卷一第34题

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加了条件。郁闷。我也时常遇到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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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ftmango1  注册会员 | 2009-7-17 17:44:35

Re:请教杨老师2000年卷一第34题

明白了,我后来也想到可能是指这种极限情况不足以使这个选项影响其新颖性,听您一说就更清楚了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9-7-16 21:57:00

Re:请教杨老师2000年卷一第34题

你好,

题目中并没有披露该公布属于在先申请的公布,例如也可以是优先权日之后的申请的公布,因此仅凭该公布一个条件还不能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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