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咨询] 数值范围的修改

2008-3-28 20:15
1398814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3-31 21:18:34

Re:数值范围的修改

在提供的资料中没有>0.5 和 <0.5 的实施例,因此这样的修改将通常将被认为修改超范围而不能允许。删除0.5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修改方式,只有在个别的特定条件下才有可能允许。


xwsipi wrote:
只删除0.5这个点就一起解决了新颖性和创造性,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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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sipi  注册会员 | 2008-3-30 23:02:28

Re:数值范围的修改

只删除0.5这个点就一起解决了新颖性和创造性,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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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3-30 06:00:07

Re:数值范围的修改

根据目前提供的条件,可以将原权利要求修改为:
A:B=1:0.4-0.45 或者A:B=1:0.6-1.0
对比文件为抵触申请,只影响新颖性,而不会影响创造性。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实际上变为两条并列权利要求。


xwsipi wrote:
本申请的申请日是2005年6月,要求保护范围是A:B=1:0.4-1.0, 实施例有0.45,0.6,0.8,1.0这五个点。
审查员检索出一篇中国专利,申请日是2005年5月,公开日是2006年6月,其权项的保护范围是A:B=1:0.5-5,实施例有1.8,2.0,2.3这三个点。
两篇专利除了A:B数值外,其余相同。审查意见是没有新颖性。
请教如何修改本申请的权利要求并说明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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