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jj  注册会员 | 2007-11-20 02:04:12

Re:卷3仍把对比文件1作为现有技术是好不是坏 热辨中 望版主前提

1228stone wrote:
1、对比文件1用来评价创造性并论述其或与任何文件的结合不能破坏修改后权求的创造性
     这种情况不扣分。-----------因为不影响创造性的成立。
从往年评分情况推测,要扣分。
因为考题给出这个对比文件1,目的之一是想考抵触申请与创造性的关系。
不管考题中对比文件1是否为同样内容,是否算抵触申请,至少从时间上看,肯定不能用来判断创造性。
如果考生对这个概念明显表现出不懂,那么就会扣分,因为这是一个考点。
否则为什么要设计对比文件1的这种时间点?想考什么?
1228stone wrote:
2、对比文件1用来评价创造性但不能成功论述其或与任何文件的结合不能破坏修改后权求的创造性
     这种情况要扣分。
同意。
1228stone wrote:
3、指出:其不是现有技术,不能用做评介创造性并在论述创造性时不评。
     这种情况要加(相对于情况1)5~10分。---------我认为的这个考点的分值。
肯定要给分,因为这正是一个得分点。
给多少分不知道。

以上纯属按经验推测,今年情况不知道。
是否合理,各人有各人观点,各人有各人利益,本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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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qx_1966  中级会员 | 2007-11-20 01:17:47

Re:卷3 针对D1的答复技巧 这样也许才会高分 你做到了吗

我没有做到,但不一定不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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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2  高级会员 | 2007-11-19 23:48:04

Re:卷3 针对D1的答复技巧 这样也许才会高分 你做到了吗

比较同意LZ,答辩是为了说明问题,不能完全一定要某某格式,
mmjj  注册会员 | 2007-11-19 22:19:26

Re:卷3 针对D1的答复技巧 这样也许才会高分 你做到了吗

如果只是想考一张证书挂靠就不必说了。

如果“真想从事这行”,切忌根本不分析就直接放弃部分权利要求,那等于把专利权人有可能保住的权利擅自放弃了。
不仅“会给被代理人造成麻烦”,也会让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水平和职业道德产生严重怀疑,进而影响客户对代理机构的信誉评价。后果很严重!!
mmjj  注册会员 | 2007-11-19 22:03:08

Re:卷3仍把对比文件1作为现有技术是好不是坏

lajy wrote:
至于专利权人,他只希望能部分维持就行了,才不管是不是啥抵触申请了,你发费多少时间了等等。。。。。一次搞定,无需讨论,我觉得这样的代理人才算牛人!!!
专利权人只希望能部分维持就行了,这种观点不知是在什么前提条件下得出的?

这种专利权人比较少见,不知他出于什么目的去花钱申请和维持专利?要是能碰到,真是代理人的福气,收了无效案的大笔代理费,不用费事,直接放弃一部分权利,一次搞定,太好应付了。
不过,要对没有代理经验的新人提醒一句,这只是某些撰写经验多的牛人碰到的特殊经验,不是代理人常规工作经验的总结。
在正常情况下,无论在代理实际工作中,还是在考试中,这种观点都没有见到任何依据。

代理实际工作中一般认为,专利权人首先希望能维持全部权利要求,以取得最大的保护范围。
只有在某些权利要求无法维持的情况下,才会迫不得已放弃部分权利要求,退而部分维持。
代理人首先要考虑全部维持,以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那就要首先针对无效请求方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分析,尽量驳回所有理由,并使得请求方提供的证据尽量不产生效力。
如果做不到,那就要向专利权人解释清楚,为什么对方的证据和理由是站得住的,不得不放弃一部分权利要求。

实务考试在基本精神上是完全贴近实际工作的,思路是一样的,只不过具体回答方式有所不同。那属于答题技巧,不多说了。
如果认为考题中部分应该讨论的考查点无须讨论,那当然是考生的权力,无非是不要这部分的分数而已。
只要是足够牛的人,丢几十分没关系,去年有些人卷三丢了65分照样通过。
人贱人爱  中级会员 | 2007-11-19 21:53:29

Re:卷3 针对D1的答复技巧 不否定是现有技术 辩后提交专利局参考 踊跃参与啊

我真的很难想象这么一个意气用事的人怎么成为“牛代理人”。。。。
改变一下自己的思路就真的这么要死要活么。。。。。。

你想成为牛代理人,也麻烦你先通过考试再说。
lajy wrote:
我觉得完全没有一点基础的人,不要来考专代,真想从事这行,先做下企业专利工作或代理助理。否则,即使你能侥幸拿到证书,工作中还会出现好多问题,会给被代理人造成麻烦!!!!
建议,完全出于媒体对专代收入过高的宣传、想从事这行业,甚至考试的人,请冷静下来。
工作是为了快乐,更要凭良心!讲职业道德!
另外,明年要取消涉外代理必须要10代理人的要求,不再区分涉外、涉内!!这会造成代理机构不再需要别人的证书来挂靠!!
想考专代,而仅为挂靠拿钱的人,基本没有出路。甚至改革后,你还要给代理机构缴纳人事挂靠费用!!!!
mmjj  注册会员 | 2007-11-19 21:26:09

Re:卷3仍把对比文件1作为现有技术是好不是坏

lajy wrote:
说不定,我们的辩论,还有专利局的审查员、甚至评卷老师来看呢!!!那样的话,大家不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评卷老师怎么会给你高分呢???
大家继续讨论啊!!!!
版主前提啊!!!!!!
评卷老师来看啊!!!!
按一般考试规则,判卷人只看考生表达在卷子上的想法,不能按帖子上表达的想法给分。
评分标准通常会按照既定思路制定,不会考虑个别考生的观点。

倒是如果发现考生中普遍存在某个错误观点,而这个观点对今后代理业务有害,不排除针对这个错误观点加大扣分力度!!
以上为猜测,不了解考试委员会的观点。
mmjj  注册会员 | 2007-11-19 21:20:01

Re:卷3仍把对比文件1作为现有技术是好不是坏

lajy wrote:
现在那么多人去讨论D1是否构成抵触申请,说明什么?就说明证据还是比较难判断的。
那就不妨直接跳过去,退一步,承认你请求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合适,我还是能修改后达到自己的结果,而不用讨论难道不好吗???

对考试而言,如果“证据还是比较难判断的”,恰恰说明很可能是出题人的考查点,因此必须做出正确判断才可以得分。
要是“直接跳过去”,对于是否算“牛人”别人无权评价,但判卷人有权在给分时也“直接跳过去”,这符合一般考试的常识。

答题的目的不同,答题时的选择也不同。
对于想得到分数、通过考试的人来说,如何判断出考点,如何准确答出符合判分标准的答案,是最重要的!其他问题不必在答题时考虑。
对于只想从事实际工作,不想到代理机构工作的人,参加考试也许仅仅是为了锻炼一下自己,如何回答完全可以看自己高兴,无需看判卷人的脸色。高兴的话,还可以在卷子上或论坛上批评批评国知局,谁也无权干涉。

补充:只讨论答题技巧,惟一目标是“如何答复才会高分”,与行业发展、考生出路等问题无关。
lajy  专利代理人 | 2007-11-13 17:21:37

Re:卷3 针对D1的答复技巧 不否定是现有技术 辩后提交专利局参考 踊跃参与啊

mmjj wrote:
讨论这个话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前提条件,前提不同得出的结论就可能完全不同。

第一种前提是假设自己是国知局官员,将如何设计判分标准;
第二种前提是假设自己是考生,将如何答题以取得高分。

对于第一种前提,首先我不是国知局的人,设计不了判分标准;其次我认为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没有标准答案;所以不准备在此讨论。
我在本论坛讨论的只是第二种前提下的情况。根据我对判分标准的理解,考试与实际工作有区别。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与审查员讨价还价,明知理由不充分也可以先要的多一点,实在站不住下次再退回来。而考试不行,必须一次到位,严格符合要求。

在本论坛的人大多数是考生,其中有不少人明年还要参加考试,为了不误导大家,提建议最好明确前提。
我默认的前提是针对考生的,现在再明确一次,我只给考生提建议,不给国知局提建议,结论还是不变:
必须区分考试与实际工作的差别,一定要看明白出题人设计的考点,答出判卷标准所要求的采分点。考试只有“合格者”与“不合格者”,没有“最牛者”和“不牛者”。

我觉得完全没有一点基础的人,不要来考专代,真想从事这行,先做下企业专利工作或代理助理。否则,即使你能侥幸拿到证书,工作中还会出现好多问题,会给被代理人造成麻烦!!!!
建议,完全出于媒体对专代收入过高的宣传、想从事这行业,甚至考试的人,请冷静下来。
工作是为了快乐,更要凭良心!讲职业道德!
另外,明年要取消涉外代理必须要10代理人的要求,不再区分涉外、涉内!!这会造成代理机构不再需要别人的证书来挂靠!!
想考专代,而仅为挂靠拿钱的人,基本没有出路。甚至改革后,你还要给代理机构缴纳人事挂靠费用!!!!
mmjj  注册会员 | 2007-11-12 19:56:00

Re:卷3 针对D1的答复技巧 不否定是现有技术 辩后提交专利局参考 踊跃参与啊

讨论这个话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前提条件,前提不同得出的结论就可能完全不同。

第一种前提是假设自己是国知局官员,将如何设计判分标准;
第二种前提是假设自己是考生,将如何答题以取得高分。

对于第一种前提,首先我不是国知局的人,设计不了判分标准;其次我认为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没有标准答案;所以不准备在此讨论。
我在本论坛讨论的只是第二种前提下的情况。根据我对判分标准的理解,考试与实际工作有区别。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与审查员讨价还价,明知理由不充分也可以先要的多一点,实在站不住下次再退回来。而考试不行,必须一次到位,严格符合要求。

在本论坛的人大多数是考生,其中有不少人明年还要参加考试,为了不误导大家,提建议最好明确前提。
我默认的前提是针对考生的,现在再明确一次,我只给考生提建议,不给国知局提建议,结论还是不变:
必须区分考试与实际工作的差别,一定要看明白出题人设计的考点,答出判卷标准所要求的采分点。考试只有“合格者”与“不合格者”,没有“最牛者”和“不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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