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nipo.gov.cn/newsview.aspx?ID=5561

昆明考点各报考人员: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22号)(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昆明考点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全文(详见本网站“通知公告”栏5月20日发布内容),详细了解本次考试各环节须注意的事项。因未按《公告》及本通知要求的时限和标准办理有关事项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今年昆明考点继续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选择纸笔作答方式的考场统一设在北京,选择此作答方式的考生请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咨询有关事宜。

  三、2014—2015年参加考试已通过的科目今年无需再考,只需报考未通过科目即可。2013年及其以前通过的科目需重新报考。

  四、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各种扫描件均为对各类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与原件颜色保持一致,不得上传对黑白复印件的扫描件。身份证正反两面的扫描信息均须上传,只上传其中一面扫描信息无效。

  五、请考生上传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照片至报名系统,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必须符合《公告》要求的尺寸、大小等要求,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六、请参照附件中的工作证明模板填写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必须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等信息,其他如劳动合同等能证明本人从事两年以上技术或法律工作的也可视为工作证明。在读研究生请上传在读证明。

  七、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请于8月3日至8月9日到我局缴纳考试报名费,也可委托他人代缴。收费标准为: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每科13元,专利代理实务每人17元。缴费地点: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大楼1003室。

  八、请报名合格人员于10月20日至11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九、我局不为考生统一订购考试复习资料,请各位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行购买。

  十、今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取消现场查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达到全国分数线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十一、关于本次考试的其他有关问题,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栏查询了解或直接向我局电话咨询。

  十二、考试有关业务办理及咨询时间:8:40-11:40,14:40-17:4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附件:工作证明模板.doc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8日      

  联 系 人:马清清 董建健

  咨询电话:0871-6311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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