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一个发明专利,已授权。
当时发明这个系统,是为在汽车上使用的,在权力要求中,使用了与发明本身无关,仅仅用来说明和外界的逻辑关系;
例如:我的系统安装在方向盘轴的末端,所以在描述时使用了“汽车方向盘”这样的词来说明安装位置,但事实上,轮船和飞机的方向装置末端同样可以安装,具有同样的效用!
但现在发现,这个系统同样可以用在轮船和飞机上(之前没坐过轮船和飞机,所以不知道能用)!!
请问各位大侠: 我可以基于已授权的专利,再申请新的专利(不用更改权利要求,只需要将原来权力要求中描述外部逻辑的汽车专业术语替换为飞机和轮船上相应的专业术语)吗?
或者可以增补我原来的专利,将权利要求中的部分汽车行业术语去掉吗?
或者,还有其他什么补救措施吗???
总不能说,我的专利就只能用在汽车上,用在飞机和轮船上就不算侵权了吧? 这太不公平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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