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提交了专利申请,受理后我又向国家核心刊物就本专利的核心内容写成论文进行了投稿,现在我的这篇文章发表了,刊物也出版了。
目前,审查员已经向我发出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我正在修改和写第二次意见陈述书。我是否可以在陈述书中告诉审查员,向审查员简单提一下,我的有关本专利申请的核心内容已经投稿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了。
请问,我这样做不知是否妥当,会不会影响我的专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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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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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6  注册会员 | 2012-2-11 15:36:57
不影响,如你所说,你的文章是在申请日以后发表的,申请日以后的公开,不影响你的专利申请。
一般审查员能检索到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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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awan  注册会员 | 2012-2-11 17:46:39

回 rp6 的帖子

rp6:不影响,如你所说,你的文章是在申请日以后发表的,申请日以后的公开,不影响你的专利申请。
一般审查员能检索到你的文章 (2012-02-11 15:36)
好的。谢谢老师!
asun123  新手上路 | 2012-2-29 17:39:51
审查员通常只会检索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的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
汪丽  新手上路 | 2012-3-5 11:42:05
不影响新颖性!,您想告知审查员的目的也就是告诉他您这项技术的分量,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这样也许有好的效果吧。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12-3-5 12:44:35
意义不大。
根据审查员的意见论述就行了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4-14 23:23:56
为什么要提这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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