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te  中级会员 | 2011-8-28 06:33:41

Re:在实际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woobox wrote:
依楼上的意见,继续推导
1、A公司如何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栅栏不是他的,是要他要以另一种侵权行为去改正这一侵权行为?还是要他把厂子搬走呀?
2、如果别人说你买的产品侵犯专利权,你辩解说自己不知道该产品侵权,你要拿什么证据来证明?怎么证明?

good question. 停止侵权可以有很多方式,搬走是一种,把栅栏拆了是一种,当然这种情况下,有可能的是与权利人谈判交许可费继续用下去,而A可以转而寻求出租方因其侵权行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过实际情况中,A公司当然会告知权利人栅栏的制造者是谁,从而免去自己的赔偿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正常一点的权利人都会转而诉制造侵权人,寻求赔偿,从而把A解脱出来。不过有意思的是,如果A公司拆了栅栏,是否是一种侵权行为?违法制造的产品,制造人是否具有物权?比如我是个小件寄存处的管理员,发现有人在我这儿存了一包毒品,我是否有权利把毒品毁掉?是否侵权?当年考司考就是为了360,学艺不精啊,还望有高手赐教。

证明自己不知道侵权嘛,我是学院派,不知道真正的诉讼中如何做,但是如果是我自己,至少首先要拿出合法购买的证明,比如发票,然后给出一些合理的理由吧,比如从包装上,价格上,厂家宣传上,没有理由怀疑是侵权产品,权利人也并没有积极宣传自己的专利,或者我是本领域之外的人,没有理由怀疑产品是侵权产品等等。具体诉讼中如何做,同样坐等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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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te  中级会员 | 2011-8-28 06:55:30

Re:在实际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专利门 wrote:
感觉是举例……类似于很多系统性的专利群,不仅有产品专利还有使用方法的专利,先通过别人把产品买给你,再向你收使用的专利费

这个,好像美国最高法院有判例,如果合法购买的专利产品的使用必然会实施同一专利权人的另外一项方法专利,并且专利权人已经通过许可或者出售获得了回报,那么方法专利的权利同时用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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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fey  注册会员 | 2011-8-29 08:20:21

Re:在实际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woobox wrote:
依楼上的意见,继续推导
1、A公司如何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栅栏不是他的,是要他要以另一种侵权行为去改正这一侵权行为?还是要他把厂子搬走呀?
2、如果别人说你买的产品侵犯专利权,你辩解说自己不知道该产品侵权,你要拿什么证据来证明?怎么证明?

啥叫栅栏不是他的?这个栅栏到底是租借B的厂房的时候本来就自带的,还是A自己买的?
2,一般来说,举证责任在专利权人这一方,他们需要证明你明知侵权还继续使用。这也就是为啥一般都会建议在专利产品上进行合理标记,表明所涉及的专利的信息。这样只要你使用了,你就是“明知”了
mmcelery  注册会员 | 2011-8-29 18:00:51

Re:在实际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找到一个使用电梯的侵权案例,
http://news.sina.com.cn/s/2005-06-05/06066082846s.shtml
woobox  注册会员 | 2011-8-29 18:39:51

Re:在实际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akite wrote:
good question. 停止侵权可以有很多方式,搬走是一种,把栅栏拆了是一种,当然这种情况下,有可能的是与权利人谈判交许可费继续用下去,而A可以转而寻求出租方因其侵权行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过实际情况中,A公司当然会告知权利人栅栏的制造者是谁,从而免去自己的赔偿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正常一点的权利人都会转而诉制造侵权人,寻求赔偿,从而把A解脱出来。不过有意思的是,如果A公司拆了栅栏,是否是一种侵权行为?违法制造的产品,制造人是否具有物权?比如我是个小件寄存处的管理员,发现有人在我这儿存了一包毒品,我是否有权利把毒品毁掉?是否侵权?当年考司考就是为了360,学艺不精啊,还望有高手赐教。

证明自己不知道侵权嘛,我是学院派,不知道真正的诉讼中如何做,但是如果是我自己,至少首先要拿出合法购买的证明,比如发票,然后给出一些合理的理由吧,比如从包装上,价格上,厂家宣传上,没有理由怀疑是侵权产品,权利人也并没有积极宣传自己的专利,或者我是本领域之外的人,没有理由怀疑产品是侵权产品等等。具体诉讼中如何做,同样坐等高手。

B公司以经营目的,将包括围栏的一块地租给A公司,B公司是围栏的所有权人,围栏是B公司出租业务中的一部分,直接侵权的是B公司。A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围栏无关。
再举一个例子,很多公司都租用某大厦办公,该大厦的安保系统侵犯你的专利,你是将整座大厦里面内的所有公司都告了,还是告大厦的业主或管理公司?
小件寄存处的管理员发现存放的毒品,应当报警。销毁会有两个后果,一是侵权,物主会要求你(依照凭条,当然,上面写的物品名肯定不是毒品)返还;其次,如果该毒品早就被警察盯上了,或者警察事后发现你销毁毒品,你这是的麻烦就更大了,… …
至于第七十条,前半句只需口头说明即可,无需证据证明,必须有证据证明的是后半句。一般,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都不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一件产品的使用者,要求他去了解其购买的产品涉及那些专利,要求其了解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对这些专利的使用是否事先获得专利权人的批准(就算相关专利的专利号标在产品上),是不是有点不合常理。
woobox  注册会员 | 2011-8-29 18:49:58

Re:在实际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miafey wrote:
啥叫栅栏不是他的?这个栅栏到底是租借B的厂房的时候本来就自带的,还是A自己买的?
2,一般来说,举证责任在专利权人这一方,他们需要证明你明知侵权还继续使用。这也就是为啥一般都会建议在专利产品上进行合理标记,表明所涉及的专利的信息。这样只要你使用了,你就是“明知”了

不知道侵权从来就不能免责,标明专利号也绝对不能推出“明知”。
山水  新手上路 | 2011-8-30 01:38:51

Re:在实际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确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Bark wrote:
能否细述为何侵犯专利权

1。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栅栏(以安保),所以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2。第二点说的不太准确,应该改成,能证明合法来源(能证明租借,只是本案自己免责的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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