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09年撰写部分纠结

2010-11-2 17:49
27241
其撰写部分答案为:
“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止鼾装置,且特征在于: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该比较器中将使用者打鼾时常见声音频率预先设定为标准值,比较器将音频监测到的声音信号与预设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如果经判断该信号属于预设频率段的声音,则比较器向止鼾装置输出信号,启动止鼾装置。”

我纠结的是,作为一种装置,其技术特征仅仅写到“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就够了。后面的是其使用的过程描述,或者说是使用方法也行。反真不是装置了。这样,可以吗?

个人觉得,如果把后面部分写成一个方法权利要求,似乎更为妥当,请杨老师及其他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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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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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10-11-3 22:32:14

Re:09年撰写部分纠结

哈,找到了,是我错了。
具体见吴观乐《专利代理实务》下册P449页权利要求书撰写时应当注意避免出现的几个主要问题之1-①: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只列出部件名称,而未给出这些部件的具体结构、相对位置或相互作用关系。……这些功能限定应反映出该部件与其他部分的相互作用关系,如信号传递关系,否则在给权利要求中应直接写明该部件与其他部件的连接关系或者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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