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您好,杨老师

2010-9-10 06:54
23571
关于专利局受理处与各省代办处在受理文件上的区别?
如专利局受理处可接受关于专利申请的所有文件(包括申请,补正,答审,优先权、分案申请等),而各省代办处只能接受专利申请文件。但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上都没有提到,是不是现在各省代办处也可以接受关于专利申请的所有文件(包括申请,补正,答审,优先权、分案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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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强国  注册会员 | 2010-9-10 18:50:15

Re:您好,杨老师

您好,
各省代办处受理文件为:
(1)内地申请人面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代办处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有:
(1)PCT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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