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ongren wrote:
fruier 的回复很专业,非常感谢!我已与专利审查员进行了电话沟通,但听他的语气好像怎么修改都不行了,请教fruier 是不是真的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如果是因为一个单位没加上就不通过,真的是太冤了。
除非你能够证明,只可能是你说的这种单位,不可能是其他的单位。但是这种证明是比较难的,或者说基本上做不到。仅仅提供文献的话,一般审查员是不予认同的,因为你的文献也只能证明,业界“通常”会选择什么单位,而并非业界“只能”选择什么单位。
如果继续坚持对单位作出的修改的话,可能会导致因A33驳回。可以跟审查员沟通,是否能够删除相关的部分,发明的其他部分是否有授权前景,我觉得这是目前可行性比较高的路子。从审查员的角度来说,一般没有义务主动告诉你怎么修改,或者哪里可以授权,这也是对审查员的职业要求。
前面有人说委托代理机构,也很好,代理人通常比较懂得怎样克服各种缺陷,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