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09年实务题的一点疑问

2012-10-5 17:02
14505
09实务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的药枕,其特征在于:药垫(9)内装有重量配比为3:2的茶叶和芥麦的混合物。实用新型保护权利要求可以写入组分配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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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菲儿  注册会员 | 2012-10-7 15:17:39
权利要求中仅仅包含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确实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补充意见陈述书中的第2点所述的无效宣告理由,其理由表述是正确的。

但题目的考点不在于上面所述,而在于考查考生对无效宣告审查期间请求人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和/或补充证据的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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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菲儿  注册会员 | 2012-10-7 15:43:11
我这样来理解:
附件5中明确说明了现有技术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技术问题。
实施方式1和2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瓶盖组件,其容置腔室的隔挡片不会在无意中被刺破、而是在饮用者有意识地控制下才刺破隔挡片。
实施方式3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瓶盖组件,其不需要打开瓶盖用手撕去封膜,使用方便、卫生。
实施方式3与实施方式1和2相比,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所以不具有单一性。
我喜欢菲儿  注册会员 | 2012-10-7 15:47:41
报歉,我不会删除。
我在楼上(板凳)中的内容发错了,请版主删除。
富贵鼠  版主 | 2012-10-7 21:11:40
楼主有此疑问,应该深刻反省!连自己的位置都没摆正,你是专利权人的代理,难道自己主动把权利要求给删除了?下次哪个专利权人敢找你?
cyc14142135  注册会员 | 2012-10-11 21:24:30

回 富贵鼠 的帖子

富贵鼠:楼主有此疑问,应该深刻反省!连自己的位置都没摆正,你是专利权人的代理,难道自己主动把权利要求给删除了?下次哪个专利权人敢找你? (2012-10-07 21:11)
可是我如果作为代理人这样想写一个实用新型的的权利要求,别人能不能把我无效掉,如果可以岂不是白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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