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管字〔2016〕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现组织申报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以实施专利战略“三大主体任务”为主线,围绕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方面,深入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以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为主体,可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审协中心等联合申报。
(二)具体要求: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不得为课题研究类项目,不得与我局已支持的其他项目重复,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
(三)经费要求:入围知识产权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强省试点省可申报3-4个项目,其他省份限申报1-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资金为10万元-30万元,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2。
三、进度安排
我局将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报批确定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年底组织项目结项评审。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电子件、纸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
(二)项目评审。我局对《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项目。
(三)项目实施。5月上旬签署项目委托合同书,启动项目实施工作,8月对项目进行年中检查,年内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四)结项评审。根据项目委托合同书,视情况组织检查评估,年底进行结项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司 马永涛 谷云飞
电 话:010—62086561 62086032
传 真:010—62083094
邮 箱:zlzl@sipo.gov.cn
附件1: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