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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支持上海科创建设

tanjie| 2016-1-23 17:55| 查看: 558| 评论: 0|来自: 中国证券网

摘要: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宋薇萍)1月23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世博中心开幕。23日下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在世博中心召开。中国证券网记者发现 ...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宋薇萍)1月23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世博中心开幕。23日下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在世博中心召开。中国证券网记者发现,从目前提交的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来看,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是代表们关注的一大热点。一位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上海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该代表指出,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和鼓励创新的基本制度,在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基本制度的重要性。

  据介绍,从全球范围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已达187个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是保护和推动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成为全球共识。特别是近年来,虽然世界经济增长尚未完全从危机中恢复,但是部分国家创新发展势头强烈,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越来越呈现出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发展的态势。从上海看,专业的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建立,知识产权跨区域管辖和“三合一”的审判模式正在探索,自贸试验区更是为知识产权创新提供了新的空间,这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上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但是,与纽约、伦敦等国际科技大都市相比,上海知识产权制度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市场导向有待确立。在专利申请上,存在以政绩排名、职称评定等为主要目标的倾向,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但质量不高,导致高校沉淀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专利转化率较低。二是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机构数量、经营收入、人员质量、劳动生产率、服务水准、服务领域的广泛性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三是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着多机构认证、程序多、材料重复等问题,给企业专利申请带来了诸多不便。此外,在企业登记注册等行政管理环节,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缺乏足够重视,且管理程序不够透明和规范。四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执法力度不够,导致外资不愿将技术成果在上海投入使用,一些研发机构也不敢轻易将研发成果进行市场转让。

  为此,该代表提出加快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积极完善市场化导向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四大建议。

  其中围绕法律和法规建设,该代表建议,调整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机制和模式;探索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职能整合,探索由一个部门依法统一承担知识产权执法责任,解决现行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分散执法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在已经建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基础上,探索知识产权跨区域管辖和执法的体制机制;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借鉴浦东和自贸试验区的经验,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向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体制转变,把知识产权的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行政保护执法结合起来。

  围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该代表建议,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引进国外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推动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规模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探索知识产权的代理、诉讼、评估和交易的服务体制机制,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努力实现激励创新、有效配置创新资源的目标;加大对专利代理机构从事新型知识产权服务业务的指导和扶持。

  在完善市场化导向机制方面,该代表建议,改革现行政府资助和奖励上“政府—企业”(或“政府—科研院所”)的“两元结构”模式,形成“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的资助、奖励和服务的“三元结构”模式。

  围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该代表建议,一方面,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和知识产权认证体系制度改革,探索两个制度的融合,建立统一透明的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批机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冲突利益回避制度,规范申请、受理、审批等关键环节管理,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人才和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一批懂技术、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惯例、会实际应用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和管理人才。尝试在高校中探索培养知识产权和理工科的双学位人才,在高校和中小学普及知识产权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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