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是不是不受影响?
专利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那么,对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是不是不受影响?
请各位前辈赐教!
Re:对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是不是不受影响?
国外优先权的话不受影响,顺便提一下,在中国的话,国内优先权是上述规定。
日本的话,自优先日起15个月内,可以选择撤回先申请还是后申请。
Re:对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是不是不受影响?
...不受影响,不同国家完全就是不同申请,再说了,果汁局也没这个能力要求人家视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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