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的困惑
一种产品,包括A,其特征在于:A……..(对A进行了改进的技术特征)这里的产品是一个整体,它还包括B、C等零部件,我感到困惑的是,假如现在有一产品(跟专利保护的是同一种)不但包括了A,还包括了b,b是对原有B专利申请日期后作进一步改进的技术特征,其它部件和专利产品都一样。那这个产品侵犯专利权么?判断侵权的原则是全面覆盖原则,但是这里的b并不等同于B呀。毕竟在专利申请时只对A进行了改进,而B是现有技术么。请大家指点迷津。
Re:侵权的困惑
不侵犯。Re:侵权的困惑
暈剛剛這個帖子明明刪除了,怎麼現在又回來了?~~~~~:?)
如果B等同於b,但是獨立權利要求中沒有保護B這個特征,而只是在說明書中提及,那麼肯定不侵權。
如果B等同於b,而且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侵權。
如果B不等同於b,而且也沒有在獨立權利要求中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不侵權。
如果B不等同於b,即使在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也是不侵權的。
不符合全面覆蓋原則的時候,就要考慮等同。
Re:侵权的困惑
怕瓦落地 wrote:暈
剛剛這個帖子明明刪除了,怎麼現在又回來了?~~~~~:?)
如果B等同於b,但是獨立權利要求中沒有保護B這個特征,而只是在說明書中提及,那麼肯定不侵權。
如果B等同於b,而且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侵權。
如果B不等同於b,而且也沒有在獨立權利要求中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不侵權。
如果B不等同於b,即使在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也是不侵權的。
b是对B又做了进一步改进的技术特征,两者应该是并等同的;虽然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列出来技术特征B,但是对于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独权的产品是个整体,隐含包括了B(B是其必不可缺少的部件),那它又在前序部分,不是说明该专利是将是为现有技术了么?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所述产品似乎是不侵犯专利产品的,不知对不对?如果要告侵权,是不是被告侵权人负有举证责任,说明b是B的改进产品呢?
不符合全面覆蓋原則的時候,就要考慮等同。
Re:侵权的困惑
侵权.所谓全面覆盖是指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假定侵权的产品所有特征之中.既然权利要求没有限定B,就是任何B都可以啊。除非申请人在授权之前有过承诺:产品必须包含B。Re:侵权的困惑
首先理解这样一段话:如果他人实施的行为包含了一项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就落入了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构成了侵犯该专利权的行为。如果没有包含一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表明其实施的技术方案与该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不相同,因而不应当受到该项专利权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全面覆盖原则。
所以这样看来,落地的观点:
1.如果B等同於b,但是獨立權利要求中沒有保護B這個特征,而只是在說明書中提及,那麼肯定不侵權。
2. 如果B等同於b,而且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侵權。
3.如果B不等同於b,而且也沒有在獨立權利要求中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不侵權。
4.如果B不等同於b,即使在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也是不侵權的。
是正确的。
Re:侵权的困惑
既不符合全面覆蓋原則,又不等同,無論B在前序部分還是在特征部分,都不侵害Re:侵权的困惑
怕瓦落地 wrote:暈
剛剛這個帖子明明刪除了,怎麼現在又回來了?~~~~~:?)
如果B等同於b,但是獨立權利要求中沒有保護B這個特征,而只是在說明書中提及,那麼肯定不侵權。
如果B等同於b,而且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侵權。
如果B不等同於b,而且也沒有在獨立權利要求中保護B這個特征,肯定不侵權。
如果B不等同於b,即使在獨立權利要求中有保護B這個特征,也是不侵權的。
b是对B又做了进一步改进的技术特征,两者应该是并等同的;虽然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列出来技术特征B,但是对于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独权的产品是个整体,隐含包括了B(B是其必不可缺少的部件),那它又在前序部分,不是说明该专利是将是为现有技术了么?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所述产品似乎是不侵犯专利产品的,不知对不对?如果要告侵权,是不是被告侵权人负有举证责任,说明b是B的改进产品呢?
不符合全面覆蓋原則的時候,就要考慮等同。
Re:侵权的困惑
包括是开放式的说法。你能把一件产品的所有部件说出来么?不能Re:侵权的困惑
第一种技术方案保护的是A+B+C第二种技术方案保护的是A+b+C
只要B≠b,第二个技术方案就不会侵犯第一个技术方案。
如果B=b,那么就侵权。
专利保护的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不是仅仅保护A。
所以我们要求对前序部分的特征也要进行上位,就是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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