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提起外观和实用新型侵权诉讼 与 诉讼时效
某产品,权利人分别拥有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同一产品的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市场上发现假冒产品,打算提起侵权诉讼。问题:先提起外观侵权,对以后依据实用新型提起侵权诉讼有何影响?
关注点:
1. 侵权人可能在第一次侵权诉讼时就消失掉,第二次也就没有意义了。
2. 第一次起诉后,对后面以实用新型提起诉讼会不会影响诉讼时效。
虽然通则137条说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中断。
但是毕竟这两场诉讼不是对同样的权利主题提起侵权诉讼,而如果第二场诉讼提起时,距离知晓侵权人侵权行为的时间已超过两年,那么会不会导致这个第二场诉讼超过诉讼时效。
请教行家,这种情况能否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
Re:先后提起外观和实用新型侵权诉讼 与 诉讼时效
路过帮顶我觉得不能应用理由待查中
Re:先后提起外观和实用新型侵权诉讼 与 诉讼时效
原则上不适用时效中断。针对数项专利权分别计算诉讼时效。针对同一产品的同一事实,先提外观侵权诉讼,后提新型侵权诉讼,只要在诉讼时效期内,是可以的,法院应对侵权是否成立作出判决。
(专利权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有可能被无效,即视为自始不存在,所以即便前面审过的侵权事实,权利人依据新专利再起诉的,法院应当对是否侵权作出认定。)
但前诉如果以整个产品的“获利”或“损失”方式计算了赔偿额,后诉就不能再依此方式计算赔偿额。(重复赔偿问题太敏感,前面好象有贴子提过。)
Re:先后提起外观和实用新型侵权诉讼 与 诉讼时效
为什么不用两个专利同时提起诉讼?而要分开?Re:先后提起外观和实用新型侵权诉讼 与 诉讼时效
支持同时提起诉讼。1、节约资源:第一、因针对同一侵权产品,法院一般合并审理,调查取证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均可一并进行,而能需多次;第二、可以一并应对对方的专利权无效措施。
2、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取胜率:由于外观与实用新型的授权特点,权利稳定性不高,故而两个权利的稳定性自然大大高于一个权利的稳定性,不会因为第一个失诉而影响第二个(没过时效),而结果是只要其中一个侵权成立,两个诉讼的目的既已达到!
Re:先后提起外观和实用新型侵权诉讼 与 诉讼时效
谢谢东莞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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