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专利需要写明执行元件吗?
博派的各位坛友,有一事请问:方法专利在各步骤中需要写明步骤的执行元件吗?比如说一个权利要求:一种平衡机顶盒输出音量的方法,所述音量包括基本音量和补偿音量,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接收包含音量补偿值的信息表,并从所述信息表中解析得到每个频道的补偿音量的音量补偿值;
根据基本音量和所述解析得到的音量补偿值,调节每个频道实际的输出音量。
没有说明动作执行元件,也可以吗?跪求各位大侠帮助!~~
Re:方法专利需要写明执行元件吗?
也行,直接写,接收XX信号;处理XX信号。不用写执行主题,毕竟你不能保证除了你写的执行主体,其他的就不能实现该步骤。
Re:方法专利需要写明执行元件吗?
能不写执行元件就尽量不写但,如果脱离执行元件后抽象出来的方法claim,范围过大,或可专利性不强,且由某一个特定执行元件执行某一具体步骤是本案的核心所在,则建议写上执行元件,以请求合理的保护范围
Re:方法专利需要写明执行元件吗?
动作执行元件写成从属权利要求吧。Re:方法专利需要写明执行元件吗?
大家觉不觉得如果没有执行主体的话,这个方法就有点空穴来风?就是有点愿望的意思,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构成技术方案审查指南上要求写明步骤以及操作过程和工艺条件
Re:方法专利需要写明执行元件吗?
方法权利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标的,一个是执行主体;重点在标的,比如把一团泥巴捏成碗,至于采用什么东西来做,那就是次要的;
比如有人用手工依靠经验做,有人采用模型;结果就是能把标的改变成希望的样子;
执行的主体尽量忽略,否则就不必要限制了权利要求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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