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jg 发表于 2008-2-22 19:36:02

请教同行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事宜

对比了一下新旧审查指南,对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请求有点犯迷糊:
1、是否需要提交表明专利有效的证明材料----年费缴纳凭证;
2、申请专利时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的,如果在请求做检索报告时由另一专利代理机构做,除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外,是否还需另外提交一个关于只限于检索报告请求代理委托的声明,如果这样,检索报告是寄到原代理机构还是新代理机构?
3、如果需要辞去原代理机构的委托,是否要将著录变更请求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pscu 发表于 2008-2-22 23:24:31

Re:请教同行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事宜

1、实际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确认申请人身份。
2、委托另外代理机构检索的的话,是需要办理重新委托,实质上是审查程序的一部分。

zhjg 发表于 2008-2-23 01:53:47

Re:请教同行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事宜

楼上的解释还是不够清楚!

my1004 发表于 2008-2-25 04:22:03

Re:请教同行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事宜

实际工作中,似乎没有要求那么严格。
提交了专利证书复印件,就可以了。
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只需提交新的委托书,不涉及著录项目变更。
当时按照代理人指示这么处理时,也觉得似乎不是很严格的按照规定来,但是还是办下来了。

zhjg 发表于 2008-2-25 19:36:22

Re:请教同行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事宜

现在关键是:如果不办著录变更,怕专利局把检索报告寄到原来的代理机构!!

pscu 发表于 2008-2-29 21:01:50

Re:请教同行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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