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衣架 wrote:看了国知局的标准答案后,个人认为它的加宽作独权,线接触作从属本身就自相矛盾,也就是说如果进一步限定了该加宽为线接触,那么加宽还有别的接触方式吗。最起码说明书中没有公开作为加宽的除了线接触以外的形式,那么应该该加宽不符合法26条。也就是说要么将线接触写到独权中,要么根本就不写。这套答案就自相矛盾,用这样一个烂答案判卷子,唉。
现在还是认为 “加宽”与“线接触”其实是没有单一性的两个 独立的发明创造,为什么要活一个死一个呢?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加宽算答案吗?对比文件三已经把它给公开了。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过去的事情,何必那么在乎呢?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哈哈,“线接触”---遥远的回忆了。我就是去年“线接触”的人。今年运气好些,过了。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cksn wrote:过去的事情,何必那么在乎呢?
我们对日本是不是也该是这样?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freshman_1 wrote:去年气愤,回去狂看撰写,今年116,感觉好点
去年(06)气愤,发誓不看撰写,因为看也没用。07年备考一个CASE没写,就在第一天考完的晚上翻了翻实务关于无效的答复格式,结果,撰写挂了,而且,我就是卡在撰写上,撰写及格就肯定能过。
看来也要狂看撰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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