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口许可审查究竟是10日还是40日?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十五条 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时,可以一并提交已经签订的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申请及其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一并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问题:究竟是10日还是40日?
Re:技术进口许可审查究竟是10日还是40日?
第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提出的是许可证申请,10日决定。第十五条 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的是技术进口申请,不是许可证申请,如果一并提交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则40个工作日内,可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