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日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六章2.3.2“直接送交的通知和决定,以通知或者决定上注明的发文日位交付日,自交付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收到通知和决定之日。”不是说直接送交的以当面交付日为送达日吗?怎么和邮寄一样要推定日呢?不解。Re:关于送达日
不要太拗于字面上的意思了,考试将近时间不够了!关于送达日,专利法规中有关在审查以及复审方面的规定和诉讼程序的规定不同。在诉讼程序中,有管辖一项,而专利是行政确权行为,以书面统一审查,所以在地域上有所不便,又为了确定行政程序中各项手续的可预见性,设定的一项关于“推定送达”取代诉讼程序中的“回执”一项。
Re:关于送达日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没办法不懂的还是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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